校園霸凌者將付出代價 新加坡祭「鞭打處罰」最高3下

▲▼ 霸凌,男生,難過。(圖/PEXELS)

▲新加坡允許對嚴重霸凌學生施以「鞭打」,但強調是最後手段。(圖/PEXELS)

記者董美琪/綜合報導

新加坡教育部於4月發布最新指引,針對校園霸凌等嚴重違規行為,納入「鞭打」作為可能處分之一,引發外界關注。不過教育部長李智陞今(5)日在國會回應,強調相關措施僅在其他管教方式無效時才會採用,並設有嚴格執行規範與保護機制。

根據法新社報導,人權團體長期質疑新加坡在教育與司法體系中仍保留體罰制度。世界衛生組織去年發布報告指出,現有科學證據顯示,對兒童施行體罰不僅存在多重風險,亦無正面效果。

新加坡教育部於4月15日推出一系列更為嚴格的校園管理措施,目的在於協助學校處理霸凌及其他重大違規行為。其中規定,情節嚴重者最重可被處以3下鞭打。

國會議員針對該措施實際運作提出質詢,關切校園中何種情況會動用鞭打處罰。對此,李智陞表示,僅在學生行為嚴重且其他紀律處分均無法發揮效果時,學校才會考慮採取此一手段。

他進一步說明,為確保過程安全,學校須依照明確程序辦理,包括需經校長核准,並由具授權資格的教師執行。此外,依新加坡現行法律規定,女性不得施以鞭刑,因此該措施僅適用於男學生。

李智陞也指出,學校在評估是否採取鞭打時,會綜合考量學生的成熟程度,以及該處分是否有助於其理解行為後果並改正錯誤。事後亦會持續關注學生的身心狀態與改善情形,必要時提供輔導與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