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碼至15%!川普動用沉睡50年法條 全球關稅恐陷「無限輪迴」

▲▼川普宣布對等關稅政策。(圖/路透社)

▲ 川普去年4月宣布對等關稅政策。(圖/路透)

記者陳宛貞/綜合外電報導

美國最高法院20日針對川普政府對等關稅政策做出裁決後,川普火速祭出替代方案,宣布將引用1974年《貿易法》第122條重啟關稅攻勢。這項從未被動用過的法條將為美國總統經濟政策寫下歷史新頁,也令外界憂心全球貿易戰恐怕只是短暫休兵。

川普在法院裁決後強調,「最高法院並未推翻關稅本身,他們只是否決了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》(IEEPA)中一種特定法源的運用」,並宣布將簽署行政命令,對所有國家課徵10%關稅,取代部分被廢除的稅項,隔天隨即宣布上調至15%。川普政府高層數月前便透露握有「B計畫」,如今看來這套備案將使高額進口稅實質上維持不變。

122條款設15%上限 150天後需國會批准

Axios報導,《貿易法》第122條賦予總統在特定條件下對外國商品實施臨時性貿易限制的權力,包括關稅或配額措施。但相較被否決的IEEPA,這條法律設有明確上限,關稅最高不得超過15%,實施期限為150天,到期後須獲國會批准才能延長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卡托研究所(Cato Institute)指出,第122條一大特色是無需進行其他貿易法規要求的冗長調查程序,使總統能快速啟動全球性關稅。更引發討論的是,總統理論上可在150天期限屆滿後讓措施失效,接著重新宣告國際收支失衡緊急狀態,藉此重啟時間表,形成「無限輪迴」的可能性。

尼克森時代立法 原為短期危機工具

這部《貿易法》誕生於1970年代美國經濟動盪時期,當時美國正面臨嚴重貿易逆差。時任總統尼克森宣示改善國際收支平衡目標後國會通過此法,旨在提供緊急工具防止美元在外匯市場貶值,並修正國際收支失衡問題。然而第122條原先用於處理短期危機,而非長期貿易政策工具。

川普多管齊下 啟動301條款、232條款調查

除了第122條,川普也宣告將啟動「多項」301條款調查,保護美國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侵害。《貿易法》第301條授權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調查他國不當貿易作為並課徵報復性關稅,川普第一任期曾據此對中國商品開徵關稅,多數至今仍在實施中。

另外,川普也提及1962年《貿易擴張法》第232條,該條款允許基於國家安全考量限制特定產品或產業進口。川普政府已據此對鋼鋁產品課稅,過去一年更針對多個主要進口部門展開12項相關調查;還有1930年《關稅法》第338條,容許政府對「歧視美國商業」的國家商品課稅。

曾任拜登政府美國貿易代表署法律總顧問的佩許(Greta Peisch)表示,「沒有任何貿易授權像IEEPA那樣快速且有彈性,但假以時日,政府或許能建構出類似架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