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0年沒人用! 川普祭「第122條款」強徵關稅一文看懂

▲▼川普宣布對等關稅。(圖/路透社)

▲川普宣布動用《1974年貿易法》中的「第122條款」。(圖/路透社)

記者張方瑀/綜合外電報導

美國最高法院先前裁定川普(Donald Trump)政府引用緊急權力法課徵的關稅無效。然而,川普政府隨即改採B計畫,宣布動用《1974年貿易法》中的「第122條款」,對進口商品祭出10%的統一關稅,白宮更於23日宣布,已與美方達成協議的國家將適用全球統一15%關稅,這項最新措施與232關稅無關。

這項過去從未被動用過的法條,究竟是什麼?以下整理「第122條款」的核心內容及其背後的法律與經濟爭議。

什麼是第122條款? 賦予總統「關稅閃電戰」權力

根據《彭博社》報導,第122條款允許美國總統在面臨「根本性國際支付問題」時,對進口至美國的商品課徵短期關稅。法條中定義的擔憂包含「大規模且嚴重的美國國際收支赤字」以及「美元面臨即將發生且顯著的貶值」。

相較於其他法律途徑,第122條款的最大特點在於「速度」:

無需調查:總統無需等待聯邦機構進行冗長的調查來證明課稅合理性,即可直接啟動。

稅率上限:關稅上限設定為15%。

時間限制:僅能實施最多150天,若要延長則必須取得國會批准。

川普過去大多引用正式名稱為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》(IEEPA)的法源,但由於該法面臨法律挑戰,第122條款成為其最新的關稅武器。

源自「尼克森衝擊」的防禦機制

第122條款的誕生與1971年的「尼克森衝擊」(Nixon Shock)息息相關。當時尼克森總統(Richard Nixon)為應對美元被投機客攻擊及黃金儲備不足的壓力,強制課徵10%關稅並結束了二戰後的「布列敦森林體系」(Bretton Woods system)。

國會當時擔心總統權力過度擴張,因此在1974年修法時加入第122條款,旨在於總統應對「國際收支問題」時,設定明確的權力界線與限制。

 川普的理據:26兆美元的「淨國際投資部位」赤字

川普在宣告動用此條款的公告中強調,美國正承受嚴重的貿易逆差,且美國的「淨國際投資部位」已出現26兆美元的赤字。這意味著外國人持有的美國資產價值,遠高於美國人在海外持有的資產。

不過,這項說法遭到經濟學家質疑。專家指出,目前並沒有證據顯示美國無法履行國際債務;相反地,若美國真的面臨支付危機,美元早已崩盤。

此外,川普引以為傲的飆漲股價,正是推升外國持美資產價值、導致該負債部位擴大的主因之一。

法律攻防戰:最高法院與國際組織的角力

法律專家指出,川普此舉極可能再次面臨最高法院的挑戰。諷刺的是,川普的律師去年在為IEEPA關稅辯護時才曾主張,第122條款「不能」被使用,因為川普當時關注的是「貿易逆差」,而非「國際收支」。律師當時在文件中明確指出,這兩者在概念上是不同的。

此外,國際上的反彈也不容小覷:

WTO介入:根據規則,美國若因國際收支危機課徵關稅,必須通知世界貿易組織(WTO)。

IMF裁定:若引發爭議,可能需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(IMF)判定美國是否真的面臨足以課稅的危機。

然而,由於美國已實質上瓦解了WTO的爭端解決機制,這些國際限制在現今的政治環境下,可能顯得相對無力。